路透悉尼 8 月 20 日 - 澳大利亚周四通过立法,如果科技巨头未能就其平台上的新闻与当地媒体机构达成商业协议,将迫使科技巨头缴纳数百万美元的税款。

新闻讨价还价激励措施对公司的广告收入征收 2.5% 的税,除非他们达成协议。

该计划的收益将直接流向澳大利亚当地新闻媒体,其内容有助于提高科技公司平台上的用户参与度和广告收入。

该税适用于 MetaAlphabet 旗下的谷歌、TikTok 和微软的 LinkedIn,涵盖在澳大利亚拥有“重要”社交媒体或搜索服务且当地广告收入超过 2.5 亿澳元(1.78 亿美元)的公司。

平台可以通过在报告期结束前与至少八个不同的发行商达成协议来避免收费。这些交易的价值将抵消其征税责任。

该立法称,这些交易必须支持新闻内容的制作,或与平台在线提供的出版商制作的新闻内容相关。

大型出版商的支出可享受 150% 的抵扣,而中小型媒体的支出可享受 200% 的抵扣。

任何单笔交易的上限也不得超过平台征税责任的 25%。

“立法已经出台,向平台寻求商业交易的信息很明确。交易需要在数字平台的财务报告期结束之前完成,以抵消其在该期间的责任,”政府在一份声明中表示。

“对于澳大利亚新闻企业和澳大利亚新闻业来说,这是重要的一天。”

新闻议价激励措施的通过是在议会通过限制赌博广告的法律一天后进行的。

(1 美元 = 1.4047 澳元)

(Christine Chen 悉尼报道;Kate Mayberry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