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SEC就当地比特币和以太币ETF规则以及外国数字资产托管人资格标准展开磋商。

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已将其本地上市现货比特币和以太币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的框架从拟议原则推进到草案法规,同时修改了其对外国数字资产托管人的方法。

该监管机构周一表示,正在寻求对两份咨询文件的反馈。其中一份包含泰国加密货币 ETF 的法规草案,另一份则提出了管理投资数字资产的共同基金和私募基金聘用的外国数字资产托管人资格的原则。

在初始阶段,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建立追踪比特币(BTC)或以太币(ETH)的被动ETF,这是唯一两种符合条件的加密资产。

该法规草案是在四月份就该框架的更广泛原则进行磋商之后制定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表示,大多数受访者支持该框架,但提供了有关托管安排的反馈,促使监管机构修改其提议的方法。

该框架是泰国成为全球机构数字资产中心雄心的一部分。

比特币和以太币 ETF 将在泰国证券交易所交易

根据拟议规则,比特币和以太币 ETF 将仅在泰国证券交易所(SET)进行交易。每个 ETF 将跟踪单一加密资产,并且需要在每个会计年度对该资产保持至少 80% 的平均净敞口。

拟议的规则还将允许共同基金和私人基金投资在泰国注册的加密 ETF,以及它们已获准投资的外国加密 ETF,但须遵守现有的投资限制。

然而,在初始阶段,监管机构不允许与外国加密 ETF 挂钩的替代产品,包括跟踪它们的存托凭证。

泰国修改加密货币托管提案

修订后的方法将在初始阶段保留境内数字资产托管人作为加密 ETF 的主要提供商。

SEC 表示:“根据修订后的方法,加密 ETF 将继续主要要求使用境内 DA(数字资产)托管人,而 SEC 可能会根据当前情况在必要和适当的情况下允许使用合格的外国 DA 托管人。”

根据单独的托管提案,为投资数字资产的共同基金和私募基金提供服务的外国提供商需要受到具有合法权力的监管机构的监督。他们还必须按照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充分的监管和投资者资产保护标准进行运营。

SEC 将在 9 月 20 日之前接受公众对这两份咨询文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