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集合竞价原则

集合竞价只有满足以下三个原则,才会形成交易,也就是说这三个原则是集合竞价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

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股票集合竞价是股票市场在开盘前和收盘时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以下是关于股票集合竞价规则的简要解释:

  1. 集合竞价排队原则: 开盘前,投资者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市场的预测,输入股票价格,形成一个价格集合。
  2. 成交价格确定原则: 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择成交量最大的价位。高于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于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3. 收盘集合竞价: 在收市附近一段时间,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一定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作为收盘价和这个时间段内全部成交委托的价格。
  4. 交易所规定: 股票交易所对集合竞价阶段的收盘价产生方式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