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于7月12日10时针对江苏、安徽、江西、山东省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要求地方水利部门和相关流域管理机构强化值班值守和会商研判,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加强雨情水情监测,滚动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科学精准调度运用防洪工程,充分发挥拦洪削峰作用;组织做好水库、堤防巡查防守,做到险情早发现、早处置;重点抓好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加强危险区管控,提醒有关地方及时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