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inhood 首席执行官 Vlad Tenev 表示,如果代币化产品改变了股东权利或公司义务,发行人应该参与其中,但当他们创建由股票支持的单独工具时,则不应参与。
Robinhood 首席执行官 Vlad Tenev 表示,公司不应该对不改变股东权利、发行人义务或公司官方股票分类账的代币化股票产品拥有否决权。
Tenev 在周五的 X 帖子中表示,发行人是否同意的问题取决于代币化产品是否会改变标的股票所附带的权利或为公司或其转让代理人创造新的义务。如果确实如此,他表示发行人应该参与其中。
然而,Tenev 表示,如果该产品创建了一个单独的金融工具,持有或引用可自由转让的股份,而不改变发行人的权利、义务或股东记录,则不应要求发行人同意。
在此之前,AMC Entertainment 首席执行官 Adam Aron 于 9 月 4 日批评 Robinhood 的代币化股票发行,称 AMC 与这些产品没有任何关系,并将要求证券顾问对其进行审查。
Tenev 表示,Robinhood 股票代币采用第三方结构,单独发行的工具由基础股票以 1:1 的比例支持。这些产品提供对股票和交易所交易基金的经济敞口,而不会改变发行人的上限表或其股票附带的权利。
Tenev 表示:“上线不应该赋予发行人从未拥有过链下的否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