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在金融教育宣传中再次强调,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境内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人民币稳定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和境外发币也受到严格监管。

这次宣传并不是9月22日突然出台一项全新禁令,主要是在重申2026年2月6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文件编号为银发〔2026〕42号。与2021年的监管相比,新通知明确把法币稳定币、RWA代币化和境外发行纳入统一监管框架。

一、比特币和USDT在中国是什么法律地位?

央行文件指出,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和分布式账本、以数字形式存在等特点,但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也不具有法偿性。

这意味着商户没有义务接受比特币或USDT付款,它们不能替代人民币成为境内商品与服务的通用计价和结算货币。所谓“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并不只是风险提示,而是相关业务监管与司法处理的基础。

二、哪些虚拟货币业务在境内被严格禁止?

银发〔2026〕42号通知明确,境内开展下列虚拟货币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并将被严格禁止和依法取缔:

1. 人民币等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

2. 不同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

3. 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

4. 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撮合和定价服务;

5. 代币发行融资;

6. 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的发行、销售和交易。

相关活动可能涉及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或非法集资等法律风险。

三、人民币稳定币为何被单独点名?

稳定币通常试图与美元、人民币或其他法定货币保持固定兑换关系。虽然它不是央行发行的法定货币,但在支付和跨境结算中可能部分替代法币功能,因此会影响货币主权、资本流动、外汇管理和反洗钱体系。

央行文件的准确表述是: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这比单纯禁止境内发行范围更广。即使发行地点在境外,只要产品与人民币挂钩,也需要获得中国有关部门同意。企业不能简单通过在开曼群岛、新加坡、香港或其他地区注册公司来绕开这一要求。

四、美元稳定币USDT和USDC是否也被禁止?

USDT和USDC不是人民币稳定币,但它们仍属于挂钩法定货币的虚拟资产。境内机构不得为其提供兑换、撮合、交易、托管、支付和金融产品等被禁止的虚拟货币相关业务。

境外平台也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服务。因此,“产品在境外发行”并不自动意味着可以向中国内地用户提供交易、营销、支付或投资服务。

五、个人持有虚拟货币是否等于犯罪?

不能把监管文件简单理解为“个人钱包里有比特币就一定构成犯罪”。通知重点禁止的是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业务,并打击诈骗、洗钱、非法经营、传销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但个人交易并不享有与合法金融投资相同的保护。通知明确,单位和个人投资虚拟货币、RWA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若行为涉嫌破坏金融秩序或危害金融安全,还可能被依法查处。

因此,“持有不一定直接构成犯罪”不等于交易合法、安全或能够通过法院追回损失。具体行为是否违法,还要看资金来源、交易方式、是否为他人提供服务及是否涉及洗钱、诈骗等情形。

六、境外交易所还能服务内地用户吗?

通知明确,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境外交易所即使没有在内地设立公司,只要持续面向境内用户提供开户、交易、推广、客服或技术支持,也可能触及监管红线。

为境外平台提供支付通道、广告推广、流量导入、应用下载、技术支持或代理服务的境内主体,也可能承担相应责任。监管部门可以依法处置相关网站、应用程序、小程序和公众账号。

七、金融机构和支付公司受到哪些限制?

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清算和结算服务,也不得发行或销售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

虚拟货币及其金融产品不能被纳入抵押品范围,金融机构也不得开展相关保险业务。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后,机构需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这意味着使用银行卡或支付账户为他人代买代卖虚拟货币、出租出借账户、帮助场外交易过账,可能触发账户冻结、反洗钱调查和法律风险。

八、什么是RWA代币化?

RWA是Real World Assets的缩写,即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是把房地产、债权、黄金、股票、基金份额、知识产权收益权等现实资产的所有权或收益权转化为区块链代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

央行文件把具有代币特征的权益和债权凭证也纳入定义。这意味着项目即使不使用“虚拟货币”名称,只要以区块链代币形式融资和交易,也可能受到RWA监管。

九、境内RWA是否全部禁止?

通知规定,在境内开展RWA代币化以及提供中介和信息技术服务,可能涉及擅自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和非法集资,原则上应予禁止。

但文件保留一个重要例外: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并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除外。这说明中国并非否定所有资产数字化技术,而是要求相关业务进入批准、许可和特定基础设施体系,不能由企业自行发币并向公众交易。

十、境内企业能否到境外发币?

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也就是说,内地公司不能通过设立境外子公司,就把原本受限制的发币活动转移到海外。

如果境内主体以境内资产、收益权、股权或外债为基础,在境外开展RWA代币化,还可能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等部门监管,并履行批准或备案程序。

十一、香港稳定币政策会受什么影响?

香港拥有独立的金融监管体系,可以根据当地法律建立稳定币牌照和代币化资产制度。但香港获得牌照,不代表可以自动面向中国内地居民开展业务,也不代表人民币稳定币可以绕开内地有关部门同意。

如果香港机构计划发行人民币稳定币,或使用境内资产进行RWA代币化,还要评估内地货币、外汇、证券和跨境融资监管要求。香港合规与内地合规是两个需要同时处理的问题。

十二、数字人民币是不是稳定币?

数字人民币不是虚拟货币,也不是企业发行的人民币稳定币。它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是人民币的数字形式,具有国家信用支持和法定货币属性。

人民币稳定币通常由商业机构发行,以储备资产维持与人民币的兑换关系;数字人民币则是央行货币本身。两者在发行主体、法律地位、信用基础和监管方式上完全不同。

十三、“挖矿”监管有没有变化?

新通知继续要求全面排查并关停存量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禁止新增项目,同时禁止矿机生产企业在境内提供矿机销售等服务。

这说明监管范围不仅覆盖交易、发币和稳定币,也覆盖算力生产、电力消耗和矿机销售产业链。以数据中心、云计算或科研名义掩盖挖矿活动,同样存在被查处风险。

十四、普通人最需要警惕哪些骗局?

“稳赚不赔”和“固定高息”: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巨大,任何承诺无风险收益的项目都应高度警惕。

出租银行卡和支付账户:账户可能被用于场外交易、诈骗或洗钱,出借人可能面临冻结和法律责任。

代买代卖和跑分过账:帮助陌生人购买USDT或转移资金,可能成为犯罪资金链条的一部分。

人民币稳定币项目:声称“获得央行支持”“国家级人民币稳定币”的民间项目,应核实是否有主管部门正式批准。

房产、黄金和股权RWA:资产真实存在不代表代币合法,也不代表持有人能够依法主张对应所有权。

境外平台内地代理:所谓“海外持牌”“全球合规”不能证明其可以合法向内地用户提供服务。

十五、2026年监管相比过去有哪些新重点?

第一,稳定币被明确纳入虚拟货币监管,尤其强调人民币稳定币的境外发行必须获得同意。

第二,RWA代币化首次被系统定义和监管,防止项目利用“实体资产上链”包装非法融资。

第三,监管延伸到境内主体控制的境外公司,以及以境内资产为基础的海外代币化业务。

第四,银行、支付、互联网平台、广告、中介和技术服务商都被纳入责任体系,形成从资金、网络到技术的完整监管链条。

结论:监管不是简单重申禁币,而是在封堵跨境新模式

此次金融教育宣传重申了中国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高压态度,但真正值得关注的是监管边界已经扩展。人民币稳定币、RWA代币化、境外发币、海外平台服务和技术中介,都被纳入更明确的规则。

对普通投资者而言,最重要的不是猜测币价,而是理解交易行为可能缺少法律保护,账户、资金和个人信息也可能卷入诈骗或洗钱风险。对企业而言,把项目注册到境外、改名为稳定币或RWA,并不能自然绕开中国监管。

与此同时,文件为经主管部门批准、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资产数字化活动保留了空间。未来中国可能继续发展数字人民币和受监管的金融基础设施创新,但与公开发币、匿名交易和面向公众炒作将保持清晰边界。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26〕42号通知全文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

本文根据截至2026年9月23日公开政策文件整理,仅作金融知识和政策解读。具体行为是否合法应结合主体、地区、业务模式和资金用途判断,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本文不构成投资或法律建议。